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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0-026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3月24日、3月2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一季度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冲击。但公司在做好各项防疫措施的基础上,积极组织恢复生产,目前已基本实现复工复产,生产经营已步入正轨。同时,公司加大在新产品、新业务、新市场的开发力度,力争对冲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4、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5、股价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为抢抓光伏平价上网的行业发展机遇,进一步提高全球光伏市场份额,公司近期正在筹划投资超大型光伏组件生产基地事宜,目前该事项正在积极商谈筹划过程中,待后续投资协议事项成熟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申报材料正在紧锣密鼓编制过程中,公司将尽快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本次定增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内容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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