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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3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董事共9人,参加本次会议董事9人,其中徐卫东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董事长陆小红女士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赵航、乐宏伟、杨友隽向董事会递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0年3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陆小红女士所作的《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19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2020年3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请参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227,122.4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926,095.84元。截至本年度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6,486,913.35元。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年)》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独立董事已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为保持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长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2020年3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20年3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因徐晓平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且担任关联方开封河西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2020年3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2020年3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能够真实、准确的体现公司2019年度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苏州钧达车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4,800万元,增资后苏州钧达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从人民币200万元增至人民币5,000万元。

  本次增资事项是公司整体战略和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子公司的资金实力,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融资能力,提高其整体经营能力和行业竞争力,保证子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20年3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2020年3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苏州新中达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办理的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国内信用证等)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封中达以其土地房产为苏州新中达上述借款提供资产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以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董事会认为:苏州新中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行为。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2020年3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0年4月24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0年3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19年度审计报告;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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