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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0-042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IPO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数额及到账情况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23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70.2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53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300.89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4,470.32万元(不含税)后,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账户(账号为:100055701230010007)人民币79,932.87万元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账号为:1100084655000002)人民币20,897.70万元。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11.94万元(不含税)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99,918.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10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7]4956号)。

  2、募集资金在专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0年2月29日的余额及存放情况如下:

  ■

  (二)可转债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数额及到账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18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87,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31日)收市后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有限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87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000.00万元。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人民币450万元,其他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96.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捌亿陆仟肆佰伍拾叁万肆仟元整(86,453.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月8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453494_B01号)。

  2、募集资金在专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0年2月29日的余额及存放情况如下:

  ■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IPO募集资金

  根据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方案,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年产2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产能扩建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高安全性锂离子电池功能涂层隔膜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涂布设备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截至2020年2月29日,IPO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IPO募集资金)”。

  (二)可转债募集资金

  根据本公司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方案,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高安全性锂离子电池用功能涂层隔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年产3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炭化等主要工序)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截至2020年2月29日,可转债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可转债募集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IPO募集资金

  江苏省已成为国内动力锂离子电池产业的重要聚集地之一,公司主要客户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航锂电(江苏)有限公司、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LG Chem,Ltd、SAMSUNG SDI(HONG KONG) LIMTED等在江苏省内均有投产或处于建设中的生产基地;位于常州溧阳市的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已吸引包括上汽集团、宁德时代、中科院物理所等乘用车、电池及电池包企业、研发机构及先导项目入驻。在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设立生产及研发基地,一方面可就近服务周边华东、华北以及日韩客户市场,缩减交货时间和运输成本,加强在研发和生产技术上的交流,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另一方面可更好地获得华北地区的负极材料原料及外协加工、华东地区设备零部件供应商的配套资源。最初的研发制造基地分散于江西奉新、广东深圳和东莞、福建宁德等地,通过在江苏溧阳集中建立包括涂覆隔膜、铝塑包装膜、锂电设备、负极材料等主要业务板块的研发制造基地,可进一步推动各业务之间的协同效应,更好地把握全球动力锂电池市场的快速增长机遇。

  公司基于长期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12月19日分别召开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增加溧阳紫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年产2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产能扩建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溧阳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作为“涂布设备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的实施地点均为江苏省溧阳市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区内。上述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和投资内容均保持不变,亦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IPO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方案一致,公司无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二)可转债募集资金

  可转债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方案一致,公司无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有关内容的比较

  本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在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度报告中“董事会报告”部分中的相应披露内容相符。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一)IPO募集资金

  根据2017年11月3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7年10月31日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15,602.93万元。

  (二)可转债募集资金

  根据2020年1月1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20年1月8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预先投资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7,021.08万元,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5,241.53万元。

  除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附件4。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3、附件4。

  七、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认购股份情形。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经公司2020年1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2月6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9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截至2020年2月29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32,000万元。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2月29日止,公司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已实际投资总额为人民币89,480.09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99,918.63万元,已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额为人民币10,438.54万元,占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10.44%。

  截至2020年2月29日止,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已实际投资总额为人民币27,137.66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86,453.40万元,已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额为人民币59,315.74万元,占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68.61%。

  2、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原因及剩余资金使用计划

  截至2020年2月29日止,公司IPO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主要由于募投项目正在建设中。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12月19日分别召开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增加募投项目“年产2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产能扩建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涂布设备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并根据其相应的立项审批时间对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目前尚处于试产阶段或建设阶段。

  截至2020年2月29日止,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资金未使用完毕,主要由于募投项目尚处于建设期。

  目前,IPO募投项目和可转债募投项目的投入均按计划正常进行,公司将积极推动募投项目建设,按照计划进度有序使用资金,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十、其他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一致。

  十一、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履行了披露义务。

  十二、上网公告附件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27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IPO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2月29日

  编制单位: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2月29日

  编制单位: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3: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IPO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2月29日

  编制单位: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年产2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产能扩建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报告期末尚处于试产阶段,尚未正式达产,因此未计算实现效益;“涂布设备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因此未计算实现效益。

  

  附件4: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2月29日

  编制单位: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高安全性锂离子电池用功能涂层隔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年产3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炭化等主要工序)项目”尚未建成达产,因此未计算实现效益及产能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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