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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38号国投大厦4楼

  保荐代表人:陈李彬、郭明新

  联系方式:021-35082883

  被保荐公司名称: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婴室”、“公司”)

  证券代码:603214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2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1号楼5层

  联系人:高岷

  联系电话:021-6847017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作为爱婴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担任爱婴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负责爱婴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2019年度,安信证券对爱婴室的持续督导情况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保荐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爱婴室本次持续督导期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主要审查方式包括: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审阅公告是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审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确信其合法合规;审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出席人员资格、提案与表决程序,确信其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爱婴室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在2019年持续督导期间,爱婴室不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保荐代表人:陈李彬   郭明新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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