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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2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网锐捷”)及控股子公司拟与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与睿云联(厦门)网络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云联”);福建腾云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云宝”);福建星网元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元智”);福建凯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米网络”);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城”)及旗下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分别签署购买材料、提供劳务、销售产品等合同,预计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696万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对2020年度市场情况的判断,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696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注1:由于关联人信息集团旗下控股子公司数量众多,公司与其关联方发生预计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因此公司将以上关联人的同一实际控制人信息集团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注2:由于关联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数量众多,公司与其关联方发生预计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因此公司将以上关联人的同一实际控制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2、相关说明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30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以及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已于2019年12月同意批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19年与信息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19年与关联人睿云联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19年与关联人星网元智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19年与关联人凯米网络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实际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总经理办公会授权审批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关系基本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信息集团持有本公司26.88%的股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睿云联的董事杨坚平系公司董事;凯米网络董事郑维宏系公司董事;星网元智法定代表人阮加勇系公司董事;阳光城法定代表人林腾蛟系公司董事;腾云宝的董事杨坚平系公司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单位:万元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人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以往关联交易付款正常,未出现过坏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是购买材料、提供劳务、销售产品等。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独立董事亦对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经过与公司沟通以及认真审阅资料,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所作的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经营所需,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且主要业务不会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宿利南、阮加勇、林腾蛟、杨坚平、郑维宏回避表决,亦没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项议案由其他6 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同意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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