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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0-028

  

  公司股东、董事张辉阳先生,股东上海智鼎博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智兴博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股东张辉阳先生、股东上海智鼎博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鼎博能”)和上海智兴博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兴博辉”)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自2020年2月12日至2020年3月24日,上述三位股东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406,431股,减持股份数量累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10%。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注:本公告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辉阳

  上海智鼎博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智兴博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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