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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0-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289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披露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通知要求逐项落实相关问题,在规定的期限内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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