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8 证券简称:云南锗业 公告编号:2020-026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3月25日,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有关会计准则及通知,对原执行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变更原因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下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并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财务报表格式的调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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