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0-02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事务所”或“普华永道中天”)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事务所”或“德勤华永”)

  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16]12号)相关规定,金融企业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5年,对于进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综合评价排名前15位且审计质量优良的会计师事务所可适当延长续聘年限至不超过8年。2019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公司连续聘用德勤华永事务所的年限将达到8年。自2020年起,德勤华永事务所将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服务的外部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新聘审计机构事宜与德勤华永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事务所对此无异议。

  一、普华永道中天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的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等”。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 拥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编号31000007),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此外,普华永道也是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人员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为220人,从业人员总数为9,804人。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注册会计师人数分别为1,147人和1,26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

  3.业务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1.72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10亿元。

  2018年度,普华永道中天的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7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人民币5.73亿元,资产均值为人民币11,453.28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 ,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及采矿业。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能依法承担因执业过失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亦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许康玮,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6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23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质量复核合伙人:叶少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2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27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0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近20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2.项目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就拟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许康玮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叶少宽女士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伟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亦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2020年含内部控制的审计费用金额366万元,较上年减少30%。

  (四)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上市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德勤华永事务所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是德勤全球网络的组成部分。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公司自2012年度起,聘请德勤华永事务所担任公司审计服务的外部审计机构。截至2019年度德勤华永事务所已连续8年担任本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2019年度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胡小骏连续服务3年,连续签字1年;签字会计师宫明亮连续服务1年,连续签字1年。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16]12号),金融企业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5年,对于进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综合评价排名前15位且审计质量优良的会计师事务所可适当延长续聘年限至不超过8年。2019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公司连续聘用德勤华永事务所的年限将达到8年。自2020年起,德勤华永事务所将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服务的外部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新聘审计机构事宜与德勤华永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事务所对此无异议。德勤华永事务所已确认并无任何有关建议不再续聘的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关注的事项。董事会已确认本公司与德勤华永事务所之间没有任何异见或未决事项,也没有任何须提请公司股东关注的事项。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普华永道中天事务所进行了事前审查,对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普华永道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状况,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境内审计服务的外部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普华永道中天事务所的业务资质情况,独立董事认为拟聘请的普华永道中天事务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核普华永道中天事务所的业务资质情况,独立董事认为拟聘请的普华永道中天事务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境内审计服务的外部审计机构,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用普华永道中天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境内审计服务的外部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6日

  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