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0 证券简称:中央商场 公告编号:2020-016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3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1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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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祝珺先生主持,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会议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大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李东因事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官国宝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议案名称: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镇江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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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议案名称: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宿迁中央国际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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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议案名称: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公司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办理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借款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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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公司为新沂雨润中央购物广场办理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借款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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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议案名称:公司为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总额不超过7,870万元的最高额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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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获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祝静、赵宸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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