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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724              股票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20-010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3月25日,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内控审计单位,年度财务审计费为75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为20万元,并同意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公司2019年度内控报告审计意见。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审议,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0年度审计费用将在2019年的费用基础上根据业务情况进行小幅调整。财务审计费同2019年度不变,内控审计费同比调减20%。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29日,2013年经天津市财政局津财会[2013]26号文件批复同意,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3年10月31日,持有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160796417077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栋1门5017室-11,办公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C座10层。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所设在天津市,截至2019年末,在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福建省、山东省、河北省、山西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四川省等地设有13家分所。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是在与宁波国信联合会计师事所合作的基础上设立,是立信中联发展最迅速的分支机构,成立于2014年2月11日,持有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4091901938E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江东北路317号和丰创意广场和庭楼6楼606室。

  (二)执业资质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天津市财政局核发的执业证书编号为12010023号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核发的证书编号为08181001号《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财政部、证监会核发的证书序号为000388号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历。

  浙江分所持有浙江省财政局核发的执业证书编号为5000622号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从事过证券业务。

  (三)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19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2,019.27万元;向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至今未发生职业责任保险赔偿;截至2019年末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大于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可能发生审计失败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截至2019年末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338万,自成立以来无发生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事件,能够覆盖因可能发生审计失败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四)人员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李金才;截至2019年末,合伙人35人,注册会计师319人,从业人员423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164人。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负责人为舒国平;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23人,从业人员8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16人。

  (五)业务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24,558.53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收入为19,603.48万元,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中的证券业务收入为3,242.51万元;净资产金额为5,220.12万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2家,收费总额1,793.20万元。主要行业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制造业。资产均值为2,938,100.00万元。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944.40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为2,332.75万元,非证券业务收入为611.65万元。净资产金额为54.89万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3家,收费总额287.00万元。主要行业为房地产业和制造业,资产均值为510,080.35万元。

  (六)执业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浙江分所从业人员截至2019年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七)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处分情况如下: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1月收到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27号);于2019年11月收到证监会天津监管局关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津证监措施〔2019〕34号);于2020年1月收到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吉证监决〔2020〕3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均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提交整改报告。除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之外,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其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及其从业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处分的情形。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及其从业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其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

  (八)质量控制复核人

  邓超,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风险控制合伙人,2003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杨铭姝,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3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九)拟签字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舒国平

  舒国平先生,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兼浙江分所所长,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是改革开放后第一批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专业人士,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授予“资深会员”。从业三十年来,先后直接参加主审浙大网新、维科精华IPO,协审宁波韵升、宁波热电IPO;参与并出色地完成了宁波维科、宁波富邦控股、海运集团的改制;配合宁波市国资委做好资产界定、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职工劳动关系理顺工作;牵头负责宁波富达、荣安地产资产重组中的资产评估和审计工作;并已成功为宁波、绍兴、嘉兴、台州等多家政府融资平台提供审计服务。舒国平先生还先后担任过宁波市第十二届、第十四届政协委员;2009年、2012年分别被评为宁波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2012年被评为浙江省优秀注册会计师;现为宁波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宁波市新联会副会长。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朱艳美

  朱艳美女士,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高级项目经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主要参与了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等审计项目。

  两位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没有受到自律监管、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刑事处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出具《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能按照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和2019年度内控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公司2019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并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了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宁波富达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九届十八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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