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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变更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11                    股票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6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报表格式变更概述

  为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同时将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废止。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废止2019年1月18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按照上述通知要求,公司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内容及影响

  (一)根据财会《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公司对财务报表列报方式进行如下调整

  资产负债表: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原计入“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票据和应收款改为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单独列示

  3、“其他应收款”项目中的“应收利息”改为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其他应付款”项目中的“应付利息”改为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

  利润表:

  1、投资收益下列示新增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等项目。原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的应收账款保理的利息和手续费,相应调整至投资收益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中列示,本集团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数据。

  2、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研发费用”项目除反映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外,还包括了原在“管理费用”项目中列示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本集团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数据。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无影响。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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