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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0-020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3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陈雪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审查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协同效应。该等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进行,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给公司拆借资金是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进行,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公司未提供相应反担保,资金拆借利率不高于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雪华、陈红良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及与关联方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在锂电新能源产业链中的竞争力。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关联方进行正常的业务往来,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雪华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未来的资本支出,公司2019年拟不进行现金分红及股本转增。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总裁和财务总监依据有关中介机构收费标准的规定,参照实际工作量和工作复杂程度决定其报酬。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3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总额度内申请融资授信业务、在30亿元总额度内申请融资租赁业务。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在上述总额度及上述授权有效期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单笔融资授信、融资租赁另行审议,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有关的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授权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8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以及公司和子公司为自身融资提供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为1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上述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与质押等担保形式。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在上述预计总额度及上述授权有效期内的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具体担保另行审议,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担保有关的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保障公司和子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采用母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互保的模式向银行等单位申请授信融资合理可行。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同意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债、定向工具(PPN)、境外债券等在内的本外币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定向发行。发行期限为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相关期间内,在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以一次或分次形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董事会将该等授权转授予发行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包括:

  1、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发行主体需求,制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具体的债务融资类型、发行时间(期限)、发行对象、发行金额、发行利率、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承销方式等发行条款及条件;

  2、签署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合同、协议及相关的法律文件;

  3、聘请中介机构,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申报事宜;

  4、制作并签署所有必要的申报注册文件、发行文件等材料;

  5、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在已注册的债务融资工具到期后,在上述发行期限和发行额度内办理续发债务融资工具事宜;

  7、办理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所有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远期结售汇、货币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额度的议案》

  同意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在合计15亿美元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远期结售、货币互换掉期、外汇期权及利率掉期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的相关交易,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另行审议,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有关的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接受关联方大山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山公司”)、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控股”)及桐乡华幸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幸贸易”)为公司提供最高总借款额度人民币41亿元整的财务资助,其中:大山公司资助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华友控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华幸贸易资助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最高借款额度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三年。在此期限内,在不超过最高借款额度的情况下可多次循环使用,每次使用的方式、金额、期限等由公司和大山公司、华友控股及华幸贸易商定,但各种方式使用余额之和不得超过最高总借款额度金额。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公司对该项借款无需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雪华、陈红良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四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现提名陈雪华先生、陈红良先生、方启学先生、钱小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会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现提名朱光先生、余伟平先生、钱柏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会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年度事项等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雪华 先生

  陈雪华先生,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卢本巴希大学名誉博士。曾在桐乡市炉头乡翔厚村村办化工厂、桐乡市华信化工厂工作。2002年,陈雪华先生合资创办浙江华友钴镍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2002年6月至2016年7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陈雪华先生目前还兼任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钴业分会副会长。

  陈红良 先生

  陈红良先生,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曾在中国农业银行桐乡支行、农行浙江信托投资公司桐乡证券部、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桐乡营业部、桐乡市华信化工厂工作。2002年5月起加入公司,曾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方启学 先生

  方启学先生,男,1962年10月生,毕业於武汉科技大学选矿工程专业,於中南大学获工学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签发的业务持牌人士。曾任北京矿冶研究总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矿物工程研究所所长;中铜联合铜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五矿江铜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兼投资部总经理,南非标准银行中国区矿业与金属总监,香港分行副主席、亚洲区矿业与金属投资银行业务负责人,标银亚洲有限公司副主席、亚洲区矿业与金属业务负责人。2015年5月至2019年12月任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2020年1月加入公司,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和副总经理职务。

  钱小平  先生

  钱小平先生,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53508部队服兵役,后历任交通银行保卫科科员、客户经理、支行副行长;中信银行支行行长、分行行长助理、分行副行长;招商银行嘉兴分行行长。2018年10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光 先生

  朱光先生,1957年3月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专业硕士、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厚朴京华(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职务,中南大学及中央财经大学客座教授。历任五矿贸易公司总经理、五矿国际有色金属公司总经理、五矿集团高级副总裁及党组成员。2009年起至今任职厚朴京华(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厚朴投资任职龙铭铁矿总裁;曾兼职厦门钨业副董事长、中国钨协副会长、国际钨协主席、江西钨业集团董事长、中铜联合铜业董事长、五矿铝业董事长、美国Sherwin氧化铝厂董事长、广西华银铝业副董事长等职。2016年4月起任紫金矿业独立董事。

  余伟平 先生

  余伟平先生,男,法学博士,律师。1971年10月出生,浙江龙游人,1993年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对外贸易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6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1993年参加工作,曾在中国华润总公司、北京中策律师事务所、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北京大悦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任北京锦略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

  钱柏林 先生

  钱柏林先生,男,196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1981年8月至1997年10月,在杭州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工作,先后担任财务科副科长、科长,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科科长;1997年11月至今,在中汇(浙江)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历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财务部经理、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中汇(浙江)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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