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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20-013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建议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华振”)为本公司2020年度国内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国内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成立,2012年7月5日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2)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3)执业资质

  毕马威华振目前持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99649382G)、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编号:11000241)、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等,并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

  (4)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情况

  毕马威华振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其中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共33家。

  2. 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19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从业人员总数为5,393人,其中合伙人149人,合伙人较2018年12月31日净增加14人。

  于2019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注册会计师869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600人。注册会计师较2018年12月31日净增加83人。

  3. 业务规模

  毕马威华振经审计最近一年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1亿元。年末净资产超过人民币4亿元。

  毕马威华振2018年度从事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共33家,收费总额为人民币3.40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涉及金融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资产均值为人民币13,862.33亿元。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总所统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并每年购买职业保险和缴纳保费,涵盖北京总所和所有分所。因以前年度累计已足额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且每年购买了职业保险,故2019年度无需新增计提职业风险基金。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满足相关监管法规要求。

  毕马威华振能够依法承担因审计失败可能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

  毕马威华振于2018年受到2次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28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4号)。前述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属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于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本项目”)的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为张楠,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是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之一。张楠2003年加入毕马威华振,在事务所全职工作,从事审计工作年限超过21年,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超过15年。

  本项目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霞,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8年加入毕马威华振,后分别在毕马威华振及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全职工作,现为毕马威华振审计业务合伙人。王霞从事审计工作年限超过17年,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超过15年。

  (2)质量控制复核人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张京京,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6年加入毕马威华振,在事务所全职工作,现为毕马威华振审计业务合伙人,从事审计工作年限超过23年,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超过20年。

  2.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最近三年,上述相关人员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三) 审计收费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提请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权由本公司董事长和审计委员会主席组成的董事小组决定所聘任国内审计机构(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国内规则开展审计业务)、国际审计机构(依据《香港审计准则》等香港市场规则开展审计业务)的酬金。

  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将考虑所需工作条件和工时、参与人员的工作经验等因素,依据公允合理的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谈判确定。以国内审计机构为例,毕马威华振就本公司2019年度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收费为人民币715万元,就本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收费为人民币95万元。在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预计2020年度审计费用较2019年度无重大变化。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对毕马威华振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查阅了毕马威华振的相关资格材料和诚信记录等信息,认为:毕马威华振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有相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近三年诚信记录良好,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0年度国内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毕马威华振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有相应的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要求,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毕马威华振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有相应的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要求,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该议案。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除建议聘用毕马威华振为本公司2020年度国内审计机构外,本公司董事会亦建议聘用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为本公司2020年度国际审计机构,并已经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审议通过。

  2020年3月27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同意:1. 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聘任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分别为本公司2020年度国内、国际审计机构,聘期至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终止;2. 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权由本公司董事长和审计委员会主席组成的董事小组决定上述两家审计机构酬金。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20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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