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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0-03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41,317,5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系一家创新型石化产品物流综合服务提供商,主要为境内外石化产品生产商、贸易商和终端用户提供仓储综合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仓储综合服务、中转及其他服务、物流链管理服务三大业务,具体如下:

  1、仓储综合服务:依靠公司码头、管线、储罐、装车台等为客户提供货物一体化服务,业务涉及装卸及仓储全过程。

  2、中转及其他服务:包括过驳、中转、车船直卸、船只补给等业务,不涉及仓储过程。其中,过驳是指将货物从船只经码头转运至其他船只的服务;中转和车船直卸是指利用公司码头及管线资源将货物直接输送至客户储罐或者槽罐车的服务;船只补给是指为码头过往船只提供补给的服务。

  3、物流链管理服务:通过服务输出,利用公司管理能力,为客户提供仓储物流一体化服务,主要包括仓储代理服务、过程管控服务。其中,仓储代理服务是指为客户提供货物存储期间的安全、品质检测、货权监管、代办出入库等服务;过程管控服务是指为客户物流全过程提供时间、损耗、品质管控等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度,在全球经济增长有所放缓、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增多的情况下,我国提质增效的发展趋势并未因内外部复杂环境而改变,持续致力于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通过改革创新释放市场主体活力,保持经济稳中有进的韧性;但内外部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仍有所增加,经济仍存在下行压力,企业发展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

  报告期内,公司运营储罐罐容较上年增加了25.36万立方米,运营储罐罐容总计达到138.39万立方米;运营化工仓库面积较上年增加了约1.31万平方米,增幅为144.72%。公司依托现有的经营、管理优势,在积极开拓市场和持续推进创新服务的同时,强化职能管理、严控成本费用,实现营业收入48,594.68万元,同比增长22.07%;在加大生产投入的同时,公司强化职能管理、严控成本费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80.48万元,同比增长41.96%。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二节之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4月,公司通过新设立子公司东莞市宏川智慧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持有东莞市宏川智慧物流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东莞市宏川智慧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被纳入合并范围;

  2019年12月,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中山嘉信100%股权,中山市嘉信化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被纳入合并范围;

  具体见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二节之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海川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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