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淳中科技”)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4号)。淳中科技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38.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9.64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59,314,788.00元,减除发行费用42,289,086.40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7,025,701.6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月29日出具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0038号)。
(二)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 月31日止,本公司2019年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18年2月8日分别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
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披露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解除了持续督导关系,并由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承接原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保荐机构变更,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山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特制定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不存在违反《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798.0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3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从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5,000万元。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7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限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末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余额为0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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