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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规定,在股东大会上审议《关于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时,关联股东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一、事项概述

  1、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鉴于公司以前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合计18亿元的财务资助授权已到期,根据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继续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为18亿的财务资助。具体如下:

  (1)向重庆两江新区宗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宗申小贷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总额的日峰值不超过9亿元;

  (2)向深圳前海宗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宗申资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总额的日峰值不超过1亿元;

  (3)向重庆宗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简称“宗申保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总额的日峰值不超过2亿元;

  (4)向重庆宗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总额的日峰值不超过6亿元。

  以上财务资助利率方案为:年化资金利率按不低于(含)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30%或不低于(含)公司实际融资利率上浮30%执行。

  为确保上市公司的整体权益,公司一直以来均按照“孰高”原则执行财务资助标准:即当“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和“公司实际融资利率”出现差异时,则选取“两者中较高的利率”上浮30%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上财务资助总额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2.22%,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公司关联方—重庆宗申机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宗申机车公司”)和重庆宗申汽车进气系统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宗申进气公司”)分别持有宗申小贷公司股份。因上述财务资助的具体实施时间和单笔额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无法预计具体实施时宗申机车公司和宗申进气公司能否全额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在股东大会上审议《关于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时,关联股东重庆宗申高速艇开发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4、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相关协议的签署、上述额度内款项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重庆两江新区宗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忠荣

  注册资本:5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3年11月2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08306923X0

  注册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水港综合大楼A栋2308

  主营业务:开展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

  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公司持有其50%股权,关联方重庆宗申机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持有其11.76%股权、重庆宗申汽车进气系统制造有限公司持有其8.82%股权,其他非关联股东持有其29.42%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2、深圳前海宗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忠荣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注册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成立时间:2016年4月2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B6LN6D

  主营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产权及控制关系:为公司宗申小贷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公司持有宗申小贷公司50%股权,关联方重庆宗申机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持有其11.76%股权、重庆宗申汽车进气系统制造有限公司持有其8.82%股权,其他非关联股东持有其29.42%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3、重庆宗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龙跃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319号4-1-81

  成立时间:2015年5月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339549094P

  主营业务:商业保理。

  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公司持有85.16%股权,其他非关联法人合计持有其14.84%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4、重庆宗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忠荣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空港综合大楼B栋B389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5U9UYT8K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企业管理及财务咨询;与租赁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

  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左宗申。公司持有70%股权,其他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其3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资助额度、期限及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拟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及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分别提供总额不超过9亿元、1亿元、2亿元和6亿元的财务资助,且单笔周期不高于12个月(含)。

  2、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但任意时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资助的资金额不得超过财务资助额度。

  3、财务资助利率方案为:年化资金利率按不低于(含)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30%或不低于(含)公司实际融资利率上浮30%执行。

  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将按照实际借款天数收取费用。

  四、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项下约定的交易种类及范围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资金;

  2、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可根据业务需求情况,在总额度范围内向公司提出资金申请,经公司财务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资金后,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应至少每个月将对应的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存在风险等情况向公司书面汇报;

  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的资金,按年化资金利率不低于(含)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30%或不低于(含)公司实际融资利率上浮30%收取资金使用费;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应根据每个月末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提供资金额及应收费用,在次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使用费;

  5、若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未按期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或到期未归还财务资助资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立即终止本协议;

  6、上述协议有效期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

  五、交易目的和风险防范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满足其信贷业务需求。公司将参照重庆市金融办等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规定,结合公司自身融资能力和上述控股子公司的金融业务需求,在业务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公司已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应遵守的条件、审核流程及违约责任,能够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向控股子公司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自有资金的资金收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上述控股子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资金安全可控。该议案已经公司全体董事审核通过,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宗申保理公司和宗申融资租赁公司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1亿元、2亿元和6亿元的财务资助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说明

  1、其他股东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由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含公司关联股东—宗申机车公司和宗申进气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股权,截至目前,宗申小贷公司其他股东未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因此,公司根据《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将单独将《关于向宗申小贷公司、宗申资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根据宗申小贷公司和宗申资管公司的股权结构,原则上其他股东应同比例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由于关联股东—宗申机车公司和宗申进气公司的流动资金不足,不具备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能力,因此宗申机车公司和宗申进气公司已将其所持宗申小贷公司的所有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措施,且承诺在公司发生财务资助损失时按投资比例承担相应损失。除此之外,其他11家非关联股东的持股比例较低,也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绝大部分股东的经营规模较小,也不具备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能力。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批的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总额为18亿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2.22%。上述财务资助生效后,公司审批的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额度为18亿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2.22%,除此之外,公司未向其他控股子公司或外部第三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4、公司承诺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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