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重庆四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析仪公司”)
本次计划担保额度: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43,8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42,800万元人民币。为全资子公司分析仪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对外担保的累计数量:截至2020年3月2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74,697.67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会议提交议案所指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2.98%,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40,721.35万元,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7.98%。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3月27日,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全资子公司授信计划及公司为其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和分析仪公司拟分别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2,800万元和1,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拟为其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时间以担保合同为准。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内签署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协议或办理其他有关手续,本次授权期限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授信及担保计划如下:
注:1、上表中的“综合授信”为保函、信用证、贸易融资、其他银行授信等。
2、合计金额暂按1美元兑人民币7.2元计算,操作中以实际汇率为准。
3、进出口公司在重庆银行的授信额度已包含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进行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的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本次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重庆四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123号附1号
法定代表人:费文
注册资本:13,850万元
经营范围:票据式经营:N,N-二甲基甲酰胺、六亚甲基四胺、硝酸钾、重铬酸钾、高碘酸钠、过硫酸钾、硫酸、氢氧化锂、氢氧化钠(按许可证核定范围及期限从事经营)。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外);销售: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摩托车及其零部件、钢材、普通机电产品、成套设备、有色金属(不含希贵金属)、仪器仪表、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备、化肥;仪器仪表,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相关服务。
财务状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进出口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71,901.77万元,负债总额26,687.3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7.12%,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75,592.34万元,净利润1,033.41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进出口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64,674.26万元,负债总额19,237.0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9.74%,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46,148.84万元,净利润850.53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中段61号
法定代表人:李环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销售分析仪器、实验仪器、自动化仪表及成套系统;仪器成套装置的技术咨询及服务;销售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机械产品加工。
财务状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分析仪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0,003.04万元,负债总额7,576.4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7.88%,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2,396.24万元,净利润3,400.92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分析仪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2,154.03万元,负债总额8,782.5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9.64%,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6,741.40万元,净利润2,494.89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金额和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协议或办理其他有关手续。超出授权额度范围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本次授权期限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分析仪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根据上述子公司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目的是保证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故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依据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和信用状况作出的,是充分、合理的,且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为进出口公司和分析仪公司的银行授信计划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3月2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74,697.67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会议提交议案所指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2.98%,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40,721.35万元,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7.98%,未有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被担保人2018年财务报表(经审计)及2019年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四)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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