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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3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年3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2、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03月27日(星期五)14:00-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03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03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03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工业四路3号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20年03月24日。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董事长陈永洪先生。

  8、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主持人、及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96,216,9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8434%。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人,均为2020年3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上述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26,863,6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6921%。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股东大会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69,353,3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1513%。

  公司部分董事、全部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因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政府管控措施,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无法到会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会议系统以视频方式参会,见证律师现场进行见证,通过视频会议系统以视频方式参会的前述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梁金成先生、贾茜女士、黄锦波先生、张素芬女士、陈文星先生、仲长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王治强先生、钱可元先生、詹伟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选举梁金成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96,179,7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5,242,0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9610%。

  1.2、选举贾茜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96,175,7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5,238,0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9568%。

  1.3、选举黄锦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96,179,7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5,242,0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9610%。

  1.4、选举张素芬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96,175,7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5,238,0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9568%。

  1.5、选举陈文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96,179,7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5,242,0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9610%。

  1.6、选举仲长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96,179,7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5,242,0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9610%。

  2、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1、选举王治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96,179,7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5,242,0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9610%。

  2.2、选举钱可元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96,179,7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5,242,0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9610%。

  2.3、选举詹伟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96,179,7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5,242,0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9610%。

  议案(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6,212,9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275,2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8%;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6,212,9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275,2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8%;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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