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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肥东县人民政府签署 60GW组件及配套项目产业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0-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项目标的: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协鑫集成”)在合肥肥东县循环经济示范园投资建设60GW组件及配套产业基地项目。

  2、项目实施计划:组件项目从2020年起分四年四期投资建设,首期15GW,预计投资50亿元人民币,二期、三期、四期分别在一期投产后根据市场销售和产能利用情况予以分期实施,项目总投资预计180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总投资约120亿元。配套产业将根据组件项目的实施进度,落户相关配套的产业链企业,包括但不仅限于:光伏电池片、光伏背板、玻璃、EVA、边框、接线盒等。

  3、鉴于本次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灵活统筹资金安排,通过自筹、金融机构贷款及项目产业基金等合理方式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4、本次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一、投资协议签署基本情况

  为抢抓光伏平价上网的行业发展机遇,以超大规模集中化、专业化及智能自动化满足主流及新型大尺寸光伏组件市场需求,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与合肥肥东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协鑫60GW组件及配套项目产业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就公司在合肥肥东县投资建设60GW组件及配套产业基地项目达成合作意向,本次签署的投资项目实施前尚需根据投资金额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60GW组件及配套产业基地项目;

  2、项目内容:建设满足主流及新型大尺寸光伏组件市场需求的组件基地及配套产业;

  3、项目用地:组件项目占地面积约2800亩,分期开发建设。同时预留2000亩土地用于与协鑫集成配套的相关产业链企业落户;

  4、投资规划:从2020年起分四年四期投资建设,首期15GW。根据组件项目的实施进度,落户相关配套的产业链企业;

  5、资金来源:自筹、金融机构贷款及项目产业基金等;

  6、经济指标:组件项目全部达产后,年产值不低于400亿元。其中,一期达产后不低于年产值130亿元,年缴纳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不低于2亿元。

  三、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甲方:肥东县人民政府

  乙方: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协鑫60GW组件及配套产业基地项目。

  2、项目实施进度:1)组件项目:项目总投资18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总投资约120亿元,本项目实行统一规划,在2020年至2023年分四年四期投资建设,每期15GW。其中,一期15GW,总投资5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30亿元,占地面积约700亩,二期、三期、四期分别在一期投产后根据市场销售和产能利用情况予以分期实施,原则上每年新增投资15GW。2)配套产业:根据组件项目的实施进度,落户相关配套的产业链企业,包括但不仅限于,光伏电池片、光伏背板、玻璃、EVA、边框、接线盒等。

  3、项目实施主体:乙方或其关联方在产业园区内设立控股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投资和运营主体;同时,吸引相关产业链配套企业落户产业园。

  4、经济指标:组件项目全部达产后,年产值不低于400亿元,其中,一期达产后不低于年产值130亿元,年缴纳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不低于2亿元。

  (三)项目用地

  1、项目选址:初步选址于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域(具体出让土地的用地性质、面积、位置以正式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2、用地面积:组件项目占地面积约 2800亩,分期开发建设,其中一期占地面积约700亩(以实际测量为准);同时预留2000亩土地用于与乙方配套的相关产业链企业落户。

  3、规划用途:主要为建设乙方光伏组件及产业链配套项目及生活配套设施等,具体规划以批准结果为准。项目续存期不少于10年。

  (四)环保节能及安全要求

  乙方保证入驻工业项目符合国家和属地的环保排放、节能减排、安全评审等标准和规定(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具体办理)。

  (五)行政许可

  1、乙方在项目建设以及今后生产经营过程中依法需要取得的相关行政许可(包括行政确认、行政备案),凡许可(确认、备案)机关为甲方及甲方所属职能部门的,在乙方具备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及时为乙方办理。

  2、许可(确认、备案)机关为甲方及其职能部门之外的合肥市其他机关以及上级机关的,甲方将积极进行协调,以帮助乙方及时取得相关的行政许可(确认、备案)。

  (六)政策扶持

  甲方积极为项目争取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相关政策支持,省、市、县对项目的财政扶持资金,全额用于支持项目发展,上述资金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否则甲方有权取消扶持政策。

  (七)约束机制

  1、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所列的投资规模、建设进度及相关经济指标作为约束条件,实行双向约束,以确保实现项目建设及经营目标。

  2、乙方在项目经营过程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擅自变更厂房用途,甲方除按前述规定取消优惠政策及财政奖补。已给予的,乙方应当以现金方式予以全额退还,同时还将要求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并无偿收回项目建设用地及地上建筑物。

  3、为实现项目预期成效,乙方应确保肥东项目投资主体和项目团队稳定性不少于5年。

  (八)协调机制

  甲、乙双方共同指派相关部门及人员组成项目协调小组,协调处理涉及项目开发、建设、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及具体事项,简化各项工作程序,推进项目进度。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双方应加强沟通与合作,共同协调解决。对可能影响项目建设的任何问题,双方均应及时进行相互通报。

  (九)协议生效及终止

  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并经乙方(上市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有力支撑公司光伏主业终端战略

  随着光伏产业链各环节竞争格局的逐步稳定,公司将依托协鑫在光伏行业多年的行业资源优势、全球市场渠道优势、先进技术积累优势及品牌优势,抢抓光伏平价上网的行业发展机遇,将主营业务进一步聚焦终端组件市场,本次在合肥投资建设60GW组件及配套产业基地项目,将有力地支撑公司光伏主业终端战略的落地,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和行业地位。

  (二)有助于持续降低组件制造环节综合成本

  鉴于硅片尺寸持续升级扩大的趋势,配套大尺寸电池供应端所需的组件产能相对短缺,公司本次将主要定位于“210mm”新型组件产品,并全面兼容 “210 mm”以下尺寸,以兼顾现有产品并填补未来大尺寸产品供应缺口,并通过智能自动化、大数据支撑、规模优势、单一环节专业化等,提升生产效率及制程兼容性,进行大数据采集及管理,降低生产制造成本,提升产品工艺品质;同时,借助合肥当地的政策优势与区位优势,利用超大规模化带动相关配套产业链集群化,形成虹吸效应,打造全球光伏制造中心,降低组件制造环节的综合成本,形成核心竞争力。

  (三)有利于光伏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在合肥投资建设60GW组件及配套产业基地项目全部达产后,预计将成为全球光伏产品超级制造中心,一方面为公司自营组件业务提供组件产能保障;另一方面将为同行业厂商提供低成本、高质量的组件代加工业务,有利于提升公司光伏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五、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尚需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如有)等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鉴于本次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灵活统筹资金安排,通过自筹、金融机构贷款及项目产业基金等合理方式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三)本次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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