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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公告编号:2020-006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心脉医疗”)董事会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7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0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6.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32,1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29,658,867.93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18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87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管理。公司与联合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的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蓝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联合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的五方监管协议。

  2、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55,642,972.73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严格履行审批及审议程序。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项使用。

  2、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与联合保荐机构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古北支行(以下共同简称为“开户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8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蓝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蓝脉”)作为募投项目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研究开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开展募投项目中相关静脉血管介入医疗器械的研发(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所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上海蓝脉于2019年8月14日在上海银行浦西支行(以下统称为“开户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研究开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专户开设后,公司、上海蓝脉、联合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五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四方监管协议》与《五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本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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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除此外,本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213,431.8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专字第1900996号《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所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2019年8月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所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公司可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5、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心脉医疗《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心脉医疗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心脉医疗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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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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