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005 公司简称:重庆钢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6亿元,截至2019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93.64亿元。由于公司2019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第二百五十条的规定,董事会建议: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板材、型材、线材、棒材、钢坯、薄板带;生产、销售煤化工制品及水渣等。公司具备年产钢840万吨的生产能力,主要生产线有:4100mm宽厚板生产线、2700mm中厚板生产线、1780mm热轧薄板生产线、高速线材、棒材及型材生产线。
公司产品应用于机械、建筑、工程、汽车、摩托车、造船、海洋石油、气瓶、锅炉、输油及输气管道等行业。公司生产的船体结构用钢、锅炉及压力容器用钢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另有4个产品荣获“重庆名牌” 称号。公司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重庆市著名商标、重庆市质量效益型企业、重庆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等荣誉称号。
公司以“成为中国西南地区最具竞争力的钢铁企业,成为内陆钢厂绿色友好和转型升级的引领者,成为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的公司典范”为愿景目标,践行“成本领先”、“制造技术领先”战略,贯彻“满产满销、低成本、高效率”的生产经营方针,坚持“立足重庆、深耕川渝、辐射西南”市场定位,大力推进直供直销直发工作,加强与主要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持续深化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客户满意度。
2.2 行业情况说明
2019年,钢铁行业继续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去产能成果,加快结构调整、转型升级,行业运行总体平稳。由于钢铁产量增幅加快,钢材价格呈窄幅波动下行走势,铁矿石等原燃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钢铁企业经济效益大幅回落。2019年1-12月,全国生铁、粗钢和钢材产量分别为80,937万吨、99,634万吨、120,477万吨,同比分别增长5.3%、8.3%、9.8%,中国钢材综合价格平均指数为107.98点,同比下降5.9%。2019年,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会员钢铁企业实现销售收入4.27万亿元,同比增长10.1%;实现利润1,889.94亿元,同比下降30.9%。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铁、钢、材产量分别为611.03万吨、672.36万吨、642.74万吨,同比分别增长7.62 %、5.36%、5.18%,均超额完成年度计划目标,创历史最好水平;实现钢材销量650.74万吨,同比增长7.62%;实现营业收入234.78亿元,同比增长3.70%;实现净利润9.26亿元,同比下降48.23%。
1.1 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1)营业收入增加主要是由于产销规模提升。
2)营业成本增加主要是由于产销规模提升。
3)销售费用增加主要是由于产销规模提升,销售运费增加。
4)管理费用降低主要是由于当期计提激励基金和辞退福利减少。
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由于原燃料备料增加及兑付前期开出票据。
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由于新增固投项目及理财产品。
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偿还司法重整担保债权。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2019年,本集团实现利润总额8.91亿元,同比降低49.37%,主要原因是:矿石、煤炭、合金、废钢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减利11.20亿元;钢材销售价格3,457元/吨,同比降低4.26%,减利10.90亿元;钢材销量650.74万吨,同比增长7.62%,增利3.03亿元;公司通过满产满销、基础管理提升,生产稳定顺行,大力推进成本削减规划,焦炭热强度、烧结矿转鼓指数、燃料比、高炉利用系数、炼钢钢铁料消耗、轧钢成材率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显著改善,成本消耗水平明显降低,工序降本增利7.52亿元;期间费用总额同比下降增利1.77亿元;其他收益同比增加增利1.42亿元。
2019年,本集团主营业务收入233.70亿元,同比增长3.50%。其中:钢材坯产品销售收入224.9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6.59亿元。一是销售钢材坯650.74万吨,同比增长 7.62%,增加销售收入17.49亿元;二是钢材坯平均售价 3,457元/吨,同比降低4.26%,减少销售收入10.90亿元。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表:
■
钢材坯销售价格表:
■
钢材坯销售量表:
■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不适用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
产销量情况说明
不适用
3)成本分析表
单位:千元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不适用
4)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7,022,417千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9.91%;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千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6,405,210千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9.2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千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
2)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
1.2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3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单位:千元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
注1: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88,424千元(2018年12月31日:人民币795,088千元)的货币资金所有权受到限制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信用证。
注2: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通过贴现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90,000千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取得短期借款(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通过质押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0,000千元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注3: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928,087千元(2018年12月31日:人民币1,975,369千元)的房屋及建筑物质押用于取得银行借款及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
注4: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392,114千元(2018年12月31日:人民币2,454,327千元)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用于取得银行借款及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该土地使用权于本年的摊销额为人民币62,213千元(2018年:人民币67,407千元)。
2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2.1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钢铁行业继续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去产能成果,加快结构调整、转型升级,行业运行总体平稳。由于钢铁产量增幅加快,钢材价格呈窄幅波动下行走势,铁矿石等原燃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钢铁企业经济效益大幅回落。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钢铁发展面临复杂多变的形势。全行业将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巩固钢铁去产能成效,提高钢铁行业绿色化、智能化水平,提质增效,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
未来,智能制造、融合创新将是钢铁工业今后一段时期的主攻方向,绿色低碳、融合创新、网络智能、共享共赢正成为智能制造发展的新特点。随着国内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以及信息化社会到来,钢铁工业迫切需要在信息化环境下加快形成企业管控的高度集成和高度协同的一体化运营体系、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绿色低碳钢铁制造体系、以网络化为基础的产业链集成体系,以及以数字化为手段的钢铁产品全生命周期管控体系,才能使钢铁行业发展前景变得更广阔。
2.2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力争成为中国西南地区最具有竞争力的钢铁企业,成为内陆钢厂绿色友好和转型升级的引领者,成为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的公司典范,打造“实力重钢”“美丽重钢”“魅力重钢”。
公司实施成本领先战略和制造技术领先战略。面对钢铁行业同质化的市场竞争,成本领先将成为企业最主要的竞争策略;制造技术的领先决定竞争格局,未来降本空间在于技术的把握,公司将在在满足用户使用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制造技术的领先实现低成本制造。
2.3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是公司夯实基础、转型发展之年,公司将继续以“实力重钢、美丽重钢、魅力重钢”为愿景目标,积极贯彻“提规模、调结构、降成本”的年度生产经营方针和“全面对标找差、狠抓降本增效、推动规划落地、提升体系能力”的工作主基调,秉持“一切成本皆可降”的理念,树立全员危机意识,作好过紧日子和苦日子的打算,聚焦“规模+成本”、“效率+效益”,全力推进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和各项改革发展工作,不断提升公司竞争力。
2020年度,公司计划实现产量:生铁612万吨、钢680万吨、钢材638万吨,实现钢材销量:638万吨,实现销售收入:220亿元(不含税)。
2.4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钢铁行业为强周期行业,国内外形势、宏观经济及产业政策或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2)钢材价格仍存在出现较大波动的可能,或将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3)受国内钢铁产能持续上升、铁矿石价格高位波动、大宗原辅料运输价格上涨等影响,公司成本压力加大。
(4)受疫情影响,市场钢材库存积压严重,公司产品发运困难,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阶段性不利影响。
3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5.1 新租赁准则
2018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采用与现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类似的单一模型,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本集团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集团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无影响。
本集团对首次执行日之前租赁资产将于12个月内完成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2018年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本集团按2019年1月1日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与2019年1月1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的差异调整过程如下:
单位:千元
■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19年1月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和2019年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5.2 财务报表列报方式变更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原计入“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票据改为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单独列示,“其他应收款”项目中的“应收利息”改为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其他应付款”项目中的“应付利息”改为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本集团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数据。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无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引起的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本集团
单位:千元
■
单位:千元
■
本公司
单位:千元
■
单位:千元
■
6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根据港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作出的有关披露
1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尽董事会所知,报告期内本公司已遵守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附录14-《企业管治守则》的规定,未发现有任何偏离守则的行为。
2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了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有关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规则」)作为董事买卖本公司证券的守则。经具体咨询后,本公司董事均确认彼等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全年有遵守标准守则所载规定的准则。
3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自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27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A股股份数量为31,500,000股,已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532%,成交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2.13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人民币1.88元/股,成交均价人民币1.975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6,222.373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4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
报告期内,概无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
5审计委员会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一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即辛清泉、徐以祥、王振华、张朔共,辛清泉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席。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在提交董事会批准前已由审计委员会成员审阅。
6权益或淡仓
于2019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5部的定义)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证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列入本存置的登记册中的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之该等规定被假设或视作拥有之权益或淡仓);或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如下:
■
7优先购股权
本公司章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无要求本公司按照持有股份比例发行新股予现有股东之优先认购股权条款。
8H股公众持股量
截至本公告日止,在董事会知悉资料范围内,本公司拥有联交所上市规则所规定的足够公众持股量。
9流通市值
基于可知悉的公司资料,于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H股流通市值【H股流通股本×H股收盘价(港币1.03元)】约为港币5.54亿元,A股流通市值【A股流通股本×A股收盘价(人民币1.85元)】约为人民币155.04亿元。
10末期股息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已载列于《公司章程》内,当中对分配原则、分配形式、分配条件、分配方案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政策调整等都作出详细规定。当决定利润分配(包括支付股利)及分配比例时,公司将以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充分重视、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可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为大原则,并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需要而拟订,再交由股东大会审批。详情请参考《公司章程》内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没有任何预定的股利分配比例或分配比率,股利之派付及金额将由董事会按上述酌情决定。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6亿元,截至2019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93.64亿元。由于公司2019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第二百五十条的规定,董事会建议: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