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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相关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0-018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相关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8月27日,本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明安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明安”)将持有的北京市明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明安康和健康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给河北明智未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智未来”、“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之一”);广州明安将持有的南宁市明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明安”)70%股权出售给广州市誉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誉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之二”)。(以下统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截止2019年2月13日,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全部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2月22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公告》(2019-003)。

  现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易过程中相关各方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公告如下,本公告所述词语或简称与《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

  二、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

  注:交易对方河北明智未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陈玉峰上述承诺的履行期限应至全部股权转让款等相关款项支付完毕时。

  三、超期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明智未来于《关于资金来源的承诺函》中承诺:“本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筹集收购资金,本公司保证资金来源合法、及时到位。”明智未来未及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除此之外,相关各方已经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明智未来未及时付款的主要原因为其资金安排未及时到位。本公司董事会采取了多种措施向明智未来进行催收。经与明智未来进行协商,2019年2月26日、2019年4月3日、2019年5月22日广州明安与明智未来分别签订《股权质押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二,明智未来将其持有的北京明安55%股权向广州明安提供质押担保,以担保其在《北京股权转让协议》项下债务的履行。2019年6月10日,上述股权质押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手续已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

  截至目前,明智未来已累计向广州明安支付股权转让价款5345.2万元(占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的62.74%),尚有3174.8万元股权转让价款及逾期未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产生的违约金未支付给广州明安。因明智未来未按协议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给广州明安,并于当日收到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此前,广州明安已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2019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天河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粤0106财保267号),法院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河北明智、陈玉峰的银行存款人民币39031248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被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间不得转移、转让、变卖或抵押。该案将于2020年4月15日开庭审理。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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