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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况

  1、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发布后,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以及财政部于2006年10月30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年和以前年度的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新收入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新收入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目的是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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