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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48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下午14:30在公司总部13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学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为190,840.36万元,同比上升166.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68.29万元,同比上升138.70%。上述数据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董事会同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年经营结果的审计确认。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68.29万元,未分配利润为-93,332.51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340.88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36,078.06万元。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鉴于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2019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不低于46亿元。

  以上经营计划并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度的盈利预测,实际情况取决于磷化工业务及金融服务外包业务的发展、市场环境状况、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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