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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2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3月26日以短信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重庆巫溪至巫山高速公路巫溪至大昌段工程PPP项目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投资重庆巫溪至巫山高速公路巫溪至大昌段工程PPP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董事会同意公司投资该项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投资重庆巫溪至巫山高速公路巫溪至大昌段工程PPP项目的公告》详见2020年3月3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0年3月3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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