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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68          证券简称:百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两个板块:香精香料业务板块和预调鸡尾酒业务板块(含气泡水业务,下同)。本报告期,香精香料板块主营业务收入占比12.39%,预调鸡尾酒板块主营业务收入占比87.61%。

  (一)香精香料业务

  香精香料产品广泛应用于食品业、日用化工业、制药业、烟草业、纺织业、皮革业等各个行业,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香料是一种在自然界原生态中能够被嗅觉嗅出香气或味觉尝出香味的物质,是配制香精的主要原料。香精是以天然香料、合成香料和辅料为原料按相应配方混合而成的产品。公司香精香料业务主要包括“百润(BAIRUN)”牌香精香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为食品用香精,香精的具体用途包括乳品、饮料、糖果、烘焙、冰品、调味品、休闲食品、速冻食品、肉制品和烟草制品等。

  香精香料行业整体规模持续增长,2010-2015年间行业规模持续增长,2010年全国香料香精产品的年销售额约为200亿元,到2015年增长至338.5亿元,平均年增长近10%。这一增速不仅远高于全球香料香精市场同期的平均增长速度,也高于同期全国GDP的平均增速,说明香料香精行业仍处于一个快速发展阶段。(数据来源: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中国香料香精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一流的香精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的高科技公司,也是中国香精香料行业中极具创新活力和进取精神的行业领先者。公司凭借前瞻性的市场需求分析能力、雄厚的研发实力、先进的生产工艺、稳定的产品质量及高效的管理团队,得到了市场及客户的广泛认同。公司的主要客户是大中型食品企业,业绩受主要客户的产品销售规模驱动,公司被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评定为中国香料香精行业十强企业。

  (二)预调鸡尾酒业务

  预调鸡尾酒指预先调配并预包装出售的鸡尾酒产品,主要由水、糖、果汁、酒基(伏特加、威士忌、白兰地、朗姆等)、酸料等调制后,充加二氧化碳制成,属于低酒精度饮料,是可供日常饮用的快速消费品。公司预调鸡尾酒业务主要包括“RIO(锐澳)”牌预调鸡尾酒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预调鸡尾酒在售产品涵盖了3%-13.5%不同酒精度的7个系列,提供40多种口味选择,包括275mL、330mL、500mL等不同容量的玻璃瓶装和易拉罐装,可以满足不同消费者和不同消费场景的需求。根据成熟市场经验和国内市场客观数据分析,随着国内消费升级以及饮用习惯的养成,预调鸡尾酒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趋势和巨大的市场空间,在公司的行业地位得到了进一步巩固的基础上,公司预调鸡尾酒业务具有长期持续的增长潜力。

  预调鸡尾酒最早于20世纪80年代出现于欧洲,后逐步流行全球。20世纪90年代中期,国内预调鸡尾酒市场开始进入启蒙阶段,2011年以后,我国预调鸡尾酒市场进入快速增长期,市场总量保持高速增长态势;2013年,预调鸡尾酒销量近千万箱,销售金额约为10亿元,占整个中国酿酒行业的0.12%;中长期有望成为一个重要酒类饮品。(数据来源:中国酒业协会《中国酒业研究报告2013》、上海市酿酒专业协会《其它酒业浅析》)。从世界范围内预调鸡尾酒发展历史来看,该行业未见明显的周期性特点。经过多年发展,巴克斯酒业目前已成为国内预调鸡尾酒龙头企业,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是中国酒业协会《预调鸡尾酒团体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度,公司在清晰策略指引下强化执行,各项经营活动有序开展,业绩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香精香料业务板块,一方面,公司继续大力推进大客户战略,部分优质项目取得较好的成果;另一方面,公司持续加大在细分市场的投入,针对下游多元化需求,提供多样化产品,已逐步产生效益;同时继续根据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优化产品定价机制;另外,针对香精香料行业产品需求趋于个性化、多元化,新品周期短的特点,公司在技术创新方面不断提升,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报告期内,预调鸡尾酒业务板块,品牌建设方面,公司快速提升各子品牌影响力,主动拓展细分市场,针对相应的细分市场实施有节奏、有重点的营销计划。渠道建设方面,公司实现多渠道共同发展。现代渠道顺应社区化、便利化和平台化的发展趋势,调整资源投放重点;传统渠道将加强拓展,分层次分重点提升渠道覆盖率和覆盖质量;电商渠道持续提升纯电商平台运营效率,通过个性化新产品的不断推出,促进该渠道的快速发展,同时积极拥抱线上线下融合带来的新变化,进一步推进公司新零售业务的发展。即饮渠道稳步推进,丰富即饮渠道产品线,同时积极向三四线城市拓展,逐步建立系统有效的即饮终端。品类建设方面,公司坚持多品类发展方向,开发全系列产品线。公司消费者研究中心,进行多维度消费者研究,反复验证产品,对多品类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指引和支持。新产品方面,公司分阶段有步骤地推出新产品,并对原部分系列产品进行了升级,按计划积极推进重点新产品铺市,在线下零售渠道的铺市、推广和销售工作,覆盖率持续提升。此外,公司加强厂商合作,建设良好的厂商文化,共创共赢。报告期内,公司预调鸡尾酒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7,932.15万元,同比增长22.42%,实现净利润 21,391.28 万元,同比增长124.67%。

  2019年度,公司稳健运行,管理更加高效,运营效率显著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6,843.96万元,同比增长19.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033.03 万元,同比增长142.67%。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新金融工具准则财

  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新财务报表格式财

  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

  4.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1.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2.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4.债务重组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新增合并单位1家,具体为:

  2019年9月,巴克斯酒业新设全资子公司上海夜狮酒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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