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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68            证券简称:百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及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预计提供总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每笔担保的担保方式、期限和金额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在不超过总额的前提下,暂定如下:

  1.预计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克斯酒业”)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2.预计为巴克斯酒业之全资子公司上海巴克斯酒业营销有限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3.预计为巴克斯酒业之全资子公司上海锐澳酒业营销有限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刘晓东先生或其授权人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前提下,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相关合同及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

  2003年12月22日在上海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林丽莺,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经营范围:食品流通,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总资产167,718万元,总负债149,777万元,净资产17,941万元,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3,529万元。

  2.上海巴克斯酒业营销有限公司

  2013年1月8日在上海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马良,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经营范围:食品流通,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文教用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海巴克斯酒业营销有限公司总资产98,350万元,总负债113,040万元,净资产-14,690万元,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3,857万元。

  3.上海锐澳酒业营销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8日在上海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马良,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经营范围:食品销售,餐饮企业管理,餐饮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文化用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海锐澳酒业营销有限公司总资产87,533万元,总负债50,487万元,净资产37,046万元,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6,93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每笔担保的担保方式、期限和金额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最终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批准的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较好,公司和子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子公司拓展融资渠道,增加流动资金信贷额度储备,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经过充分的了解认为被担保公司均具有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的风险,同意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是为了满足上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议案涉及的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为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保证下属子公司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的事项。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9%;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八、备查文件

  1.《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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