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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时间、原因

  财政部2017年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修订后的收入准则。财政部2019年5月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公司需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新收入准则主要对收入定义、收入确认计量标准、收入确认操作流程以及特定交易或事项收入确定等内容进行了修订。

  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主要对非货币性资产有关适用范围、存货换取客户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适用收入准则等内容进行了修订。

  新债务重组准则主要对债务重组定义、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进行了修订。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公司自实施日起按以上三项准则要求进行核算,采用未来适用法,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采用新收入准则后,公司主要的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确认时点和方式未有重大变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因公司目前不涉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事项,采用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新债务重组准则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暂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进行的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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