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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湘潭鹤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城市污水处理费单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0-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湘潭鹤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岭污水公司”或“乙方”)于近日收到2020年1-2月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其中城市污水处理费单价由2.72元/吨(含税)上调为3.48元/吨(含税)。

  鹤岭污水公司与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湘潭市住建局”或“甲方”)签署的《湘潭鹤岭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合同》第18.2条约定:双方同意自商业运营后一年内执行暂按发改委物价部门核定的运营成本价2.72元/吨计费,一年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会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核定正式价格。鹤岭污水公司与湘潭市住建局签署的《湘潭鹤岭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补充合同》进一步约定:污水处理厂商业运行一年后污水处理价格由发改部门依程序核定。2019年,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湘潭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对鹤岭污水公司的污水处理成本进行测算,并出具《湘潭鹤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成本测算的技术报告》,确认鹤岭污水公司的单位污水处理成本为3.4元/吨(不含税)。根据鹤岭污水公司2018年审计报告计算缴纳的税费得出其税费成本为0.08元/吨。因此,鹤岭污水公司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单价为3.48元/吨(含税)。

  本次上调城市污水处理费单价,对鹤岭污水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将产生积极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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