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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3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的日期和时间:2020年4月20日(星期一)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下午3:00。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13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4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包括独立董事作2019年度述职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公司2020年为下属公司银行借款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控股子公司华东瑞泰为其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9、《关于公司签订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补充协议的议案》;

  10、《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15、《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5.01选举潘东晖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2选举赵选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3选举张劲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6.01选举王益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02选举曾大凡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03选举佟立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04选举马振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05选举孙祥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06选举邹琼慧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7.01选举马明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7.02选举刘登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8、《关于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告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03)、《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以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办法》全文。

  第1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15、16、17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本次应选独立董事3人,非独立董事 6人,非职工代表监事 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提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4月15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0年4月15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2层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100024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20年4月13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公司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授权委托书

  详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郑啸冰

  电话:010—57987958   传真:010—57987805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2层证券事务部

  邮编:100024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066

  (二)投票简称:瑞泰投票

  (三)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5,采用等额选举,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1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0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上午9∶15——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是(   )      否(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说明: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    不可以(    )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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