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6 证券简称:金麒麟 公告编号:2020-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09,260,886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4月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麒麟”)于2017年3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17]343号)核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52,5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于2017年4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156,87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209,370,000股,其中限售流通股156,87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52,5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36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2名,分别为山东金麒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孙忠义。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09,260,88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03,738,700股)的53.62%,将于2020年4月7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209,370,000股,其中限售流通股156,87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52,500,000股。
2018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09,370,000股变更为215,618,000股,增加限售流通股6,248,000股。
2018年4月,限售期为十二个月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除限售,公司总股本不变,增加无限售流通股47,609,114股。
2019年1月1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全部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终止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公司总股本由215,618,000股变更为209,370,000股,减少限售流通股6,248,000股。
2018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并于2019年5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总股本由209,370,000股变更为203,738,700股,减少无限售流通股5,631,300股。
2019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共计4,257,020股,其中2,970,000股用于实施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2020年1月17日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增加限售流通股2,970,000股,同时减少无限售流通股2,970,000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203,738,700股,其中限售流通股112,230,886 股,无限售流通股91,507,814 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09,260,8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62%。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山东金麒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孙忠义对其所持有金麒麟股份的锁定承诺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本公司对所持有的金麒麟股份将不进行任何的股份转让行为,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本公司所持股份。
2、本人/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自本人持有股票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严格履行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在股份锁定期满并不违背承诺的条件下,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进行合理减持;每次减持时,提前通知公司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
此外,山东金麒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孙忠义还承诺:
1、因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6个月内,如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实施股价稳定方案。
3、本人/本公司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将严格自律并积极使公司采取实际有效措施,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同时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4、目前没有,将来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生产任何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产品相同或相似或可以取代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产品的产品。如违反上述保证与承诺,给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承诺人愿意赔偿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应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孙忠义作为公司董事还承诺:
就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当出现未能履行承诺的情况时承诺:
1、自愿接受社会公开监督,监管部门可以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
2、相关责任主体公开就个体行为向社会公众道歉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对未履行承诺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内部给予经济处罚或其它处分;
4、相关责任主体就个体行为主动延长六个月的锁定期,即自在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延长六个月锁定期;或在其持有股份已经解禁后,自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
5、离职或职务发生变动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以上条款的约束。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有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有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09,260,886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4月7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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