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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0-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永恒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11.0625%减少至10.0625%。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鸣志电器”或“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永恒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或“新永恒”)的《关于鸣志电器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新永恒持有鸣志电器股份4,602.00万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鸣志电器总股本的11.0625%;权益变动后,新永恒共计持有鸣志电器41,859,956股,占鸣志电器总股本的10.0625%。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除上述减持外,新永恒持有的股份自上市流通之日起不存在其他减持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人拥有本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三、相关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二)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前期减持计划:2020年3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披露了新永恒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鸣志电器的股份合计不超过4,000,000股,减持期间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于本次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于本次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进行。减持计划披露以来,新永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8.00万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0913%。尚余3,620,000股,新永恒将根据前述预披露公告的情况继续实施。

  (三)新永恒本次减持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四)新永恒本次实施的减持股份结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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