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0-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放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0.4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0年3月30日,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0,331,965.66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150,445,960.2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期母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5,044,596.03元,2019年期初未分配利润396,974,682.26元,扣除2019年实施的以前年度利润分配35,923,790.70元,截至 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6,452,255.81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54,031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份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4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7,898,388股,扣除已回购股份数后为167,644,35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675,524.95元(含税),转增股本67,057,743股。预计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4.45%,剩余部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董事会决策程序
2020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也有利于公司股东分享公司收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2020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相关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政策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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