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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1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0月25日,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向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崂山支行等4家银行申请9亿元授信额度,其中:向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崂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5亿元人民币,向兴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2亿元,向中国民生银行青岛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亿元,向青岛银行延安三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亿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调整向银行申请授信的额度,其中,向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崂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调整为4亿元人民币,向兴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授信额度调整为5,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青岛分行申请授信额度调整为6,000万元,向青岛银行延安三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变。此外,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等10家银行申请不超过11.6亿元授信额度。调整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17.7亿元。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保函、信用证等各类银行业务,有效期一年。

  向上述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其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融资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公司资产办理抵押、由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融资、借款、提款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以上授权不违反《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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