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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61           公司简称:科华控股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82,427,742.59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73,007,782.56元。

  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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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涡轮增压器关键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涡轮壳及其装配件、中间壳及其装配件和其他机械零部件。

  经过多年的实践积累,公司已具备涡轮增压器关键零部件产品的大批量生产能力,产品设计不断优化,产品质量不断提高。目前,公司已进入盖瑞特、博格华纳、上海菱重、大陆汽车等全球知名涡轮增压器制造商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并与之形成了持续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二)经营模式

  公司的经营主要包括采购、生产、销售三个部分。

  1、采购模式

  公司依据采购物资不同,将采购原辅材料分为A、B、C三类物资。其中,A类物资为对产品特性有直接影响的原辅材料,主要包括生铁、废钢、镍、孕育剂、球化剂、覆膜砂等原辅材料;B类物资为对产品特性影响相对较小的原辅材料,主要包括刀具、量具、工装夹具等;C类物资为对产品无直接影响的原辅材料,主要包括包装材料、五金配件等。对于B、C类物资,公司一般以产品价格、质量、供货能力等为主要考虑因素进行商品采购。对于A类物资的采购,由于其能够直接影响产品特性,因此公司对该类物资的采购管理较为严格,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并在业务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循。

  2、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的生产主要涉及铸造、机械加工环节,部分非核心生产环节外包给外协厂商完成。公司实行“按订单生产”的生产模式。公司根据客户需求情况及各部门生产进度,于每月底召开生产协调会,制定下月生产计划。公司在生产计划的执行过程中,依据客户需求变动进行动态调整。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客户为整车配套生产商。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汽车产业已建立起成熟、完善的合格供应商选择体系,即整车配套生产商一般对供应商管理体系、产品质量、产品开发及生产流程、成本控制等方面进行考核及评价,并经过样件试制、小批量供货合格后,方可进入整车配套生产商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并正式展开合作。公司产品销售遍及北美、欧洲、韩国、日本等地,根据销售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不同,分别于工厂发货、目的地交货并与客户核对无误后确认收入。

  (三)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2019年,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572.10万辆和2576.90万辆,同比分别下降7.50%和8.20%。其中乘用车产销量分别为2136.00万辆和2144.40万辆,同比分别下降9.20%和9.60%;商用车产销量分别为436.00万辆和432.40万辆,产量同比增长1.90%,销量同比下降1.10%。2019年汽车行业产量、销量同比均为下降,主要是由于乘用车产销量下降所致。

  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制造专业化分工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60)。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从细分行业来看,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零部件产业中的涡轮增压器零部件细分行业。

  2016年,环保部正式发布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要求国六排放标准将于2020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的排放标准不仅在污染物的排放限值方面更加严格,还增加了对加油过程污染物的控制要求和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的试验要求。这将导致新一轮的换车潮,换代需求带动汽车消费增加并最终传导到汽车零部件市场发展的效应将得以体现。

  环保排放标准的日趋严格促使汽车制造商尤其是发动机制造商研发和制造环保性能更高的发动机产品。涡轮增压是一种通过提高发动机进气能力来提高燃油经济性和减少排放的技术,可以在不牺牲发动机性能的同时较大幅度地减少燃油消耗,涡轮增压技术配合发动机小型化是汽车制造商的首选方案。涡轮增压器是汽车发动机节能减排的重要技术手段之一,这就给涡轮增压器行业的一线供应商提供了新的市场机遇。

  根据霍尼韦尔预测,2016年我国涡轮增压器配置率为32%,明显低于欧洲、印度、韩国等地区或国家的水平。随着我国日益重视节能减排的背景下,国内涡轮增压器市场空间较大,配置率仍有较大的成长空间。根据霍尼韦尔预测,2021年我国预计涡轮增压器配置率将达到48%。随着上市新车中涡轮增压器的配置比重增加,预计涡轮增压需求增速将超越汽车整车产量增速,我国涡轮增压器市场具有较大的增长前景。至2021年,我国涡轮增压车辆年销量预计将达到1,350万台。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9年公司第四季度利润相比前三季度有所减少,主要系原材料价格上升,以及海外服务费和检测费增加所致。

  (2)2019年公司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主要系公司2019年加强应收款管理,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较以前年度明显改善所致;2019年公司下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比上半年减少,主要系销售回款时间差异以及根据客户需求加大备货所致。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公司围绕既定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业务发展迅速,经营业绩稳步增长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2,334.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95%。从产品类型来看,涡轮壳产品增长较快。报告期内,涡轮壳及其装配件实现了28.16%的增长,中间壳及装配件实现了2.15%的增长,其他机械零部件减少了21.35%。从地区来看,公司外销产品占比增加。报告期内,实现境外收入86,361.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88%,境内收入实现了1.20%的增长。

  (二)加大研发投入,重视工艺创新

  公司非常注重工艺革新方面的科研投入,特别是针对铸造和加工工艺的完善和改进,使企业始终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公司的产品开发通过运用UGNX软件、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等软件和系统,显著缩短产品研发周期和提升产品质量。

  报告期内,在铸造工艺环节,公司在3D打印技术的应用上已完成工艺更新并能够熟练应用于生产;同时公司进一步深化真空吸铸工艺技术在产业化项目上的应用,提升耐热钢材质产品的生产能力。在加工工艺环节,公司顺利地在生产环节导入了涡轮壳自动化去毛刺工艺,极大提高了生产效率。

  2019年,公司研发费用投入6,245.1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专利申请数达到48件,获得专利授权数为15项,其中有1项发明专利。

  (三)加速新品开发,开拓其他产品

  2019年,公司加大新品研发投入,技术中心人员编制不断扩充,新品研发周期不断缩短。通过多年的技术累计,新品开发成功率与及时交付率均表现优异,成为公司在客户端的亮点之一。此外,公司在涡轮增压器产品项目外,还积极开拓其他汽车关键零部件产品,例如差速器壳体、博格华纳新能源项目等。

  (四)全力打造科华数字化工厂

  2019年,公司全力打造科华数字化工厂,利用BI系统项目将引领科华走向数字化时代。随着BI项目的建成实现了不同数据系统的高效读取及整合,快速准确地提供决策依据,帮助公司做出明智的业务经营决策。

  (五)在事业体推行产线货币化结算及产线责任制

  2019年,公司在事业体推行产线货币化结算及产线责任制,利用数字化手段,全面推行阿米巴经营模式,进一步创新管理模式,细化经营单元,层层分解目标,人人共担责任。这一创新管理模式,将全面增强全员经营意识,激发员工内在潜力,保证完成产线经营目标的达成。

  (六)重点投资项目建设成果显著

  公司切实执行2019“控投资稳增长”经营方针,严格预算管控投资,新设装备部,通盘评估、把关投资必要性和可行性。2019年公司投资成果显著,2019年5月中关村厂区铸造新东三线投产试运行;2019年10月,合资公司江苏科华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2019年12月,公司南厂区一期工程已完成封顶工作;2019年12月,联华子公司自动化呋喃生产线开工运行。

  (六)响应“人才强市”战略,荣获常州市“优秀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称号

  科华控股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自2016年成立以来,充分响应“人才强市”战略,主动展开团队建设、课题研究等工作,不断完善和充实培养机制,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十分注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开发了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生见习实践渠道,每年引进100名专科生、100名本科生、5名硕士生到企业见习实践留任,不断储备人才,助力科华人才强企战略。

  同时,公司以“科华创新管理学院”为载体,为大学生提供不断学习深造的平台,制定了在职研究生学费补助奖励政策,对人才“高看一眼,厚爱三分”。近两年来,已有一大批本科生、研究生成为科华管理、技术和业务的骨干,成为企业创新发展的新生力量。

  此外公司积极加入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溧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联合开展的“送服务到溧阳”培训活动,为公司精益生产管理“把脉问诊”。

  (七)公司质量工作效果突出

  2019年,公司被评定为“2019年常州市质量管理先进单位”,这是对公司在质量管理和经营绩效方面的肯定和突破。凭借质量优势,公司2019年获得了博格华纳宁波“同心同行·质量优胜奖”和上海菱重“优秀供应商奖”等奖项。同时,公司2019年还荣获了“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先进单位”。

  公司一直以“客户至上,诚信第一;品质为先,服务周到”为企业的价值观,将质量视为企业的生命,本着对产品负责,对客户负责的态度,十分注重产品质量,相继开展了质量提升月、质量攻坚年等活动,以增强全员质量意识,树立科华良好品牌形象。通过对产品质量的重视,在全球行业获得了良好的科华口碑,赢得了客户的赞许和全球市场的充分认可,不断创造了新的佳绩,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快速发展。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本集团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集团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附注五、44。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集团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集团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集团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集团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集团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集团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本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

  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本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本集团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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