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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3393            股份简称:新天然气            编号:2020-010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明再远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限计算,发行完成后,明再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预计增加至44.46%。本次权益变动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可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未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并与明再远签署了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35,000,000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明再远,本次发行前,明再远持有公司普通股股份80,149,374股,持股比例35.78%。本次发行后,按明再远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测算,明再远持有公司的普通股股份数量将增加至115,149,374股,即公司总股本的44.46%,持股比例增加8.68%,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如下(以下数据均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测算,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数量为准):

  ■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未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及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明再远仍然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了披露权益变动的义务,详见同日于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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