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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16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3月30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载望先生主持,经过讨论,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2019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以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数(剔除回购的股份)为基数,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进行利润分配。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的临2020-024号《江河集团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六、通过《关于聘任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的临2020-020号《江河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七、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事项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加强与相关银行、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间的合作关系,同意公司2020年度申请授信方案如下: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年度累计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其中向金融机构贷款总额年度累计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对上述范围内的综合授信,根据金融机构相关业务具体情况,如有需要可以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载望及/或富海霞、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对上述范围内的综合授信申请及使用等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审批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八、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 同意公司2020年度内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方式主要为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1)公司对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成都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江河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江河幕墙澳门有限公司、江河新加坡幕墙有限公司、武汉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Vision Eye Institute Limited等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2)对净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3)对控股子公司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的担保。

  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以上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2. 同意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主要为保证担保。

  授权期限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九、通过《关于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等金融衍生品及相关业务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年度内预计收汇情况,开展总金额不超过等值6亿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等银行金融衍生品相关业务,用于规避人民币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授权董事长办理以上额度内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等相关业务及其他经银行和公司不时同意的银行业务。授权期限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十、通过《关于2020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 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2020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持牌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同意公司在任意时点理财总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的临2020-019号《江河集团关于2020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

  十一、通过《关于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等相关规定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公司对经营过程中部分长期挂账、无法回收的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予以核销。其中应收账款核销14,781,407.66元,其他应收款核销23,348,414.37元。上述款项全部已计提坏账准备,不影响当期利润。

  十二、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更客观、合理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2017年度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的临2020-018号《江河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江河集团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十三、通过《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通过《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及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和总额度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的临2020-021号《江河集团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的的公告》。

  十五、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的临2020-022号《江河集团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六、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总裁许兴利先生的提名,同意聘任未良奎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

  个人简历:未良奎,男,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曾任公司中东大区工程副总经理,现任江河幕墙副总裁兼成都江河董事长、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裁(兼)。

  十七、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议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审议如下议案: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4、《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聘任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事项的议案》。

  8、《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等金融衍生品及相关业务的议案》。

  10、《关于2020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

  11、《关于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

  12、《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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