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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 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3

  转债代码:113504         转债简称:艾华转债

  转股代码:191504         转股简称:艾华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现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50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3月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6,91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691,000,000.00元人民币,期限为6年,扣除发行费用13,930,283.02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77,069,716.98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年3月8日全部到位,公司已按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3月12日对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8]827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42,488,703.43元,其中:置换预先已投入引线式铝电解电容器升级及扩产项目的自筹资金 60,608,0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牛角式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的自筹资金 3,684,4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生产项目的自筹资金1,683,2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新疆中高压化成箔生产线扩产项目的自筹资金44,414,700.00元、引线式铝电解电容器升级及扩产项目使用53,414,942.04元、牛角式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使用281,870.80元、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生产项目使用351,250.00元、新疆中高压化成箔生产线扩产项目使用78,050,340.59元。募集资金专户以前年度取得理财及利息收入11,165,734.26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7,395.3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5,739,352.51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410,000,000.00元,合计余额为445,739,352.51 元。

  2019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8,841,829.11元,其中:引线式铝电解电容器升级及扩产项目使用114,623,637.46元、牛角式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使用176,683.20元、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336,600.00元、新疆中高压化成箔生产线扩产项目13,704,908.45元;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取得利息收入447,742.08元,取得理财收益16,970,097.89元,支付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6,219.09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71,330,532.54元,其中:置换预先已投入引线式铝电解电容器升级及扩产项目的自筹资金 60,608,0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牛角式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的自筹资金 3,684,4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生产项目的自筹资金1,683,2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新疆中高压化成箔生产线扩产项目的自筹资金44,414,700.00元、引线式铝电解电容器升级及扩产项目使用168,038,579.50元、牛角式铝电解电容器扩产项目使用458,554.00元、叠层片式固态铝电解电容器生产项目使用687,850.00元、新疆中高压化成箔生产线扩产项目使用91,755,249.04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取得理财及利息收入28,583,574.23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13,614.39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9,309,144.28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315,000,000.00元,合计余额为334,309,144.2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营业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市桃花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19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19年度无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经2019年3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经2019年5月14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9年度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件: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19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0日

  附表: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19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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