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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2020-017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0年度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直至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之日止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总体额度安排。现将有关详情公告如下:

  一、开展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由于公司经营中外币收付汇、外币存贷款金额较大,且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日益增大,为减少汇率或利率波动等诸多因素带来的风险,以实现公司目标利润和可持续发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

  二、拟开展的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开展本次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的目的是规避和防范公司因业务所面临的汇率或利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或利率等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通过开展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前将交易成本固定在一定水平,可以有效避免汇率或者利率等大幅波动导致的不可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开展的衍生性商品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外汇期权业务以及其他NDF(即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等业务。

  根据公司的经营预算,在符合公司开展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的相关制度规定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在2020年度直至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之日止,拟开展累计未结清契约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7亿元的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将使用来源合法的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公司本次拟开展的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限额内开展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三、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开展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鉴于衍生品交易业务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作为决策机构,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权限范围内审批日常衍生性商品交易,由财务总监负责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的管理职责,由财务处负责审批后的交易执行,并由审计处负责监督相关交易的实际运作。公司将从业务操作原则、交易审批权限、交易管理及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对公司从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进行规范,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参与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五、开展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二)汇率波动风险:在公司按外汇管理策略锁定远期汇率后,外汇汇率实际走势与公司锁定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形成公司损失;在外汇汇率变动较大时,公司锁定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保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形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未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保合约偏差较大也将形成汇兑损失。

  (三)内部控制风险: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四)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已制定开展衍生性商品交易的相关制度,从业务操作原则、交易审批权限、交易管理及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对公司从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进行规范,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二)公司财务处、董事会办公室及审计处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且实践操作中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三)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机构开展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八、独立董事意见

  为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公司开展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主要开展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的衍生性商品交易。公司通过合理的金融衍生工具锁定交易成本,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提高公司竞争力。公司已建立了相关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性商品交易行为,控制衍生性商品交易风险。本议案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

  九、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拟开展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出的,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有效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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