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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2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预计的2020年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因无关联董事、监事,公司董事、监事无需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监事一致表决通过。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以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监事会已就该事项形成了决议意见:公司2020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不含税)

  ■

  (三)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不含税)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4,572.857143万元

  成立日期:2002-05-27

  法定代表人:冯全玉

  住   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白浮泉路18号1号楼4层

  主营业务:生产电池:技术开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固利”)总资产3,864,998,756.68元,净资产1,370,327,910.40元,营业收入851,279,067.81元,净利润-37,536,633.7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盛六合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荣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王志坚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王志坚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自2018年12月12日起,王志坚先生担任盟固利董事,因此盟固利为公司关联人。由此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2020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商定,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按公司与其他客户交易的规则要求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并且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二)上述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符合公司制度一致性的要求,公司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信息披露是充分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交易金额较小,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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