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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6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告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21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5,78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33,42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3,858,490.5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09,569,509.43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1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19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44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3,387.72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542.06万元,2019年度收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708.25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3,387.72万元,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542.06万元;累计收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708.25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8,818.7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于2019年7月17日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梅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于2019年7月23日与东兴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梅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于2019年7月23日分别与东兴证券、汇丰银行(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嘉应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县锭子桥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等五家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9年7月23日,公司开设的6个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不存在其他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19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募投项目尚在建设期内,目前没有出现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形。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509.06万元,其中预先投入建设项目费用为1,036.98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为472.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本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资金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没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存放情况:

  单位:万元

  ■

  2、定期存款存放情况:

  单位: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没有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没有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还在建设中,目前没有出现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用途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规范,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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