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0-013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12月25日签发的国资产权[2014]1203号《关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及证监会于2015年6月24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15]1348号文《关于核准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本公司经核准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5,000,000股优先股,每股发行价格100元人民币,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公司于2015年9月1日完成首期发行90,000,000股优先股,于2015年10月19日完成第二期发行55,000,000股优先股,两期发行已全部完成。
第一期优先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11,000,000元后,本公司共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8,989,000,000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9,316,91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79,683,089元。截至2015年9月1日止,上述优先股的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1080号验资报告。
第二期优先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5,500,000元后,本公司共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5,494,500,000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5,765,7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88,734,300元。截至2015年10月19日止,上述优先股的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119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优先股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和银行手续费支出分别为人民币43,331,516元和人民币10,642,739元。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207,018元,累计人民币14,501,106,166元(含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231,664,00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零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本公司对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账户:81600001040015549)以及下属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中,专款专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本公司与优先股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上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于2015年9月29日和2015年10月30日分别签订了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第一期和第二期《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存放于以上专项账户中的未使用的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余额共计人民币零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称“优先股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优先股募集资金人民币23,207,018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优先股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2015年10月30日召开的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自2014年11月24日至2015年9月30日止期间,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优先股募投项目款项计人民币8,231,664,000元,具体运用情况如附表2《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优先股募集资金项目情况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优先股募集资金项目情况报告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5)第1600号的鉴证报告。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投资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存放余额为人民币零元。
5.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6.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证券对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中国交建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公司制定的《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七、上网公告附件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0900316_A04号)。
附表1: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优先股募集资金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附表1: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1: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1: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1: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1: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1: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注1:合计数与各项目总和之差以万元列示导致的尾差。
注2: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出拟投入金额部分为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注3:于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剩余募集资金已用于直接补充一般流动资金。
注4:于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业主方取消部分绿化和环保工程量,产生节余资金并已用于直接补充一般流动资金。
注5:于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经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产生节余募集资金已用于直接补充一般流动资金。
注6:该些项目于2019年12月31日及之前已经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业主最终验收确认导致于2019年调整效益。
附表2: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优先股募集资金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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