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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598   股票简称:中国外运   编号:临2020-005号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3月31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监事会于2020年3月20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3月25日发出了补充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如期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英杰主持,应出席监事5人,亲自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以及会议内容、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同意该报告,并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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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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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同意该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发表上述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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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同意该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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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股东利益及公司持续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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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关于续聘2020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为97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2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0万元人民币,任期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为止。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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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2020年评价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同意该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2020年评价计划均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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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关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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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关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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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关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符合《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相关内容。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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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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