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邦股份”或“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25,000万元(含25,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最高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计划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其年化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分为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为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产品,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单笔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相关事项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切实确保资金安全。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公司开展理财业务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上述委托理财额度的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12个月)。

  (三)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在委托理财额度范围内签署委托理财事宜相关的协议、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部为委托理财事宜的具体经办部门。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将通过评估、筛选等程序,严格禁止购买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型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商业银行,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截至 2019 年 9月 30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3,728.46万元,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的额度将以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进行控制,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46.53%。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确保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型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相关事宜的推进,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委托理财事宜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 险因素影响,因此实际收益无法预期。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本事项已于 2020 年 3 月 3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第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12个月)。同时,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部为委托理财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

  七、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