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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合伙企业弘大智合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0-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弘大嘉豪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基金深圳弘大智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弘大智合)拟以4亿元入伙嘉兴力鼎桢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安排、进展及变更后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安排与进展

  近日,嘉兴力鼎桢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力鼎桢富)相关合伙人签署《变更决定书》《入伙协议》《退伙协议》等文件,弘大智合与北京力鼎君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力鼎君安)、上海槟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槟果)签署重新修订的《嘉兴力鼎桢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下称《合伙协议》)。经此变更后,力鼎桢富总认缴出资额为5亿元,其中普通合伙人力鼎君安认缴0.005亿元,有限合伙人弘大智合、上海槟果分别认缴4亿元、0.995亿元,原合伙人退伙。2020年3月31日,力鼎桢富完成上述变更相关工商登记。

  (二)本次变更后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根据重新修订的《合伙协议》以及其他相关协议,本次变更后的合伙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嘉兴力鼎桢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总认缴出资额:人民币5亿元

  3、出资人及出资方式:普通合伙人力鼎君安认缴0.005亿元,有限合伙人弘大智合、上海槟果分别认缴4亿元、0.995亿元,出资方式均为现金。

  4、出资进度:各合伙人首期出资额为其认缴额的10%,后期各期出资缴款时间与实缴金额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力鼎桢富运作情况及项目投资需要确定。

  5、合伙企业存续期限:9年。其中投资期7年,退出期2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表决同意,可延长存续期限2次,每次延长期为2年。

  6、合伙企业投资方向:高端制造、新能源、大健康、消费升级领域上下游产业链内的中早期、成长型、成熟型股权项目。

  7、投资项目退出机制:主要通过股权转让、被投资企业上市或其他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方式退出。

  8、管理和决策机制:普通合伙人作为基金管理人以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进行投资管理,并按合伙协议约定收取管理费。合伙企业授权基金管理人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合伙企业所有投资项目作出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共3名,均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其决议经全体委员同意方为有效。

  9、合伙人权利义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需就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0、收益分配机制:应在收到每个项目投资收入后的45个工作日内按合伙协议约定的方式和顺序进行分配。

  11、新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注:变更前普通合伙人已出具《承诺函》并承诺:力鼎桢富自成立至承诺函出具日未产生任何债务,如该期间存在对外负债,由承诺人承担。)

  三、本次投资合作方基本情况

  1、普通合伙人

  力鼎君安成立于2012年7月19日,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法定代表人是伍朝阳,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等,控股股东为北京力鼎兴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伍朝阳。力鼎君安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03953。

  2、其他有限合伙人

  上海槟果成立于2012年1月10日,注册地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法定代表人是黄明松,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黄明松为其唯一股东。

  四、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目的

  本次投资目的为借助外部专业机构的投资能力提升公司投资收益的同时,通过与专业机构合作,汇聚更多投融资资源,吸引更多的优质项目和合作伙伴,提升公司投融资服务能力、资本市场服务能力,扩大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影响力和品牌力。

  2、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力鼎桢富尚未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存在备案完成时间超预期并影响力鼎桢富投资进度及收益获取的风险。力鼎桢富投资运作过程中,存在受宏观经济形势、投资方向等因素影响,所投项目后续发展情况不佳,以及基金管理人未勤勉尽责等导致的投资收益不及预期进而影响弘大智合投资收益的风险。

  3、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有助于弘大智合充分利用合作方投资团队优势,发掘更多优质项目,同时撬动社会资本,接触更多优质企业和具备较好成长性的企业。未来通过聚集资本和产业的力量,公司投资业务将获得更多的投资机会、战略支持以及整合优质资源的空间,实现资本和业务的有机高效整合。

  五、其他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力鼎桢富份额认购,不在力鼎桢富任职。

  2、公司承诺:在本次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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