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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0-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4月21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0年3月3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0 年 4 月 21 日 15:30 开始;

  2、网络投票: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21 日 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21 日 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 年 4 月 16 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重庆总部城A区10号楼一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非累积投票制提案: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预算报告》

  6、《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

  7、《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0、《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关于公司2020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14、《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提案:

  15、《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李茂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刘文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王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张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廖才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刘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徐丽霞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张洋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彭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许翔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特别强调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对中小股东(公司董监高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算。上述议案-7、8 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议案-15 、16、17需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进行表决。其中,应选非独立董事5名、应选独立董事3名,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可以已经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3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08)、《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25),以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通过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且必须于 2020 年 4月 20日17:00 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0 年 4 月 20日(星期一)9:00-12:00、14:00-17:00。

  6、登记地点: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78号重庆总部城A区10号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7、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翁家林、杭建鹏

  联系电话:023-63809676

  联系传真:023-63601010

  联系邮箱:wengjl@dzwy.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78号重庆总部城A区10号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042

  8、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股东的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2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出示有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七、相关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 3 月 31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 362968”,投票简称为“大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4,有5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5,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16,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 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次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名称(盖章或签字):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名称(签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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