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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0-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锋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浙江九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相关协议的议案》

  鉴于浙江九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九翎”)存在多起未结重大仲裁诉讼案件,可能在未来无法持续经营,前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之目的不可实现,为了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恺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恺英”)与李思韵、周瑜、黄燕、张敬磋商,签署《关于浙江九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约定原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协议终止履行:上海恺英将其持有的浙江九翎股权返还给李思韵、黄燕、张敬、周瑜,李思韵、黄燕、张敬、周瑜向上海恺英返还股权转让价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署浙江九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思韵女士此前担任公司董事,辞职时间未满十二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李思韵女士为公司关联人,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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