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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320           股票简称:迪贝电气       公告编号:2020-012

  转债代码:113546           转债简称:迪贝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3月30日、3月31日及4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2、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函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2020年3月30日、3月31日及4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本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函证了公司控股股东迪贝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吴建荣先生和吴储正女士,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公司自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及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函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上述已披露信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目前尚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三、董事会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已披露信息,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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