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557        证券简称:起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起步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曾用名“青田起步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起步”)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浙江起步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截止本次担保前,公司累计为浙江起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已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起步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拟与兴业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浙江起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

  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浙江起步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担保,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及2019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关于公司2019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起步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青田县油竹街道江滨路32号

  法定代表人:周建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鞋帽零售;服装服饰零售;箱包销售;玩具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母婴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品零售;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钟表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用口罩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浙江起步资产总额为36,158.08万元,负债总额为11,469.0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1,469.07万元,净资产为24,689.01万元;2018年1-12月累计营业收入为46,946.24万元,净利润为7,381.14万元。(注:以上数据来源于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9月30日,浙江起步资产总额为58,337.59万元,负债总额为  27,334.2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7,334.24万元,净资产为31,003.35万元;2019年1-9月累计营业收入为32,394.76万元,净利润为6,308.04万元。(注:以上数据来源于2019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财务数据)。

  三、担保进展情况

  2020年4月1日,公司与兴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浙江起步向兴业银行申请最高额人民币10,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

  保证人: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证方式

  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保证担保范围

  (1)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务的费用等。

  (2)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3)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记载的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

  (4)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宿舍(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四)见索即付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均为见索即付,只要债权人向保证人提交列明保证合同编号与债权余额的债务催收通知文书,保证人收到后应立即履行清偿责任并放弃一切抗辩理由。

  (五)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1日止。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160,000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3.16%。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5,000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1.25%;全资子公司福建起步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起步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5,000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12%;全资子公司浙江起步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起步、控股股东香港起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章利民、董事程银微、董事周建永、自然人祁小秋为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发行债券下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总额为40,000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79%。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第三方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